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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规划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娄底市规划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娄底市委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娄底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娄发〔2010〕6号),设立娄底市规划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增加组织编制规划年度实施计划的职责。
(二)增加会同市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规划的审核申报和监督实施的职责。
(三)加强对乡(镇)村的规划管理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城乡规划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我市城乡规划的有关地方性政策及规章制度。
(二)负责市域内城镇体系规划,市本级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专业规划、详细规划的编制、报批及实施管理工作,组织编制规划年度实施计划。
(三)负责市本级规划区内规划设计方案的评审、审批工作,负责规划建设工程方案设计的审查工作。
(四)会同市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规划的审核申报和监督实施。
(五)负责城乡规划区内建设工程的选址、定点工作,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参与可行性研究和设计任务书的审核工作;负责城乡规划区内建设用地的规划管理工作,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六)负责城乡规划区内各项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包括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和道路、管线等市政工程设施,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七)负责城乡规划设计市场以及工程测量管理工作。
(八)负责各项建设项目批后跟踪管理,查处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和违法违章建设行为,参与查处违反城乡规划占用土地行为,负责本局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受理本局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
(九)负责全市城乡规划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城乡规划科技管理工作。
(十)参与指导县市区的村镇建设规划的编制、实施,指导县城、建制镇的规划及执法工作。
(十一)参与国土规划、区域规划、江河流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
(十二)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规划局设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加挂信访科牌子)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起草重要报告和综合性文件,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负责文秘、政务公开、政务信息、机要、保密、信访、档案和机关行政管理与接待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受理信访事项;负责及时、准确地向有关部门反映群众来信来访情况,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负责督办有关信访事项的办理;协调、处理与信访有关的突发事件;负责局机关及指导直属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
负责有关城乡规划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工作,监督其执行和实施情况;参与或草拟有关规范性文件,并进行法律审查;负责违法违章案件的审理审核和作出处罚决定;负责市本级规划区内“一书三证”发放的法律审查工作;负责本局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受理本局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负责建设工程和民房的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城乡规划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培训;指导县市区规划部门的法制工作。
(三)综合技术科
负责组织城乡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专业规划、详细规划的编制、评审、报批工作,负责拟定规划管理技术文件;组织编制规划年度实施计划;负责承办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的评审和审批;负责规划设计市场管理工作;参与规划条件的会审;参与国土规划、区域规划、江河流域规划的评审工作;负责承办市规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四)用地科
负责市本级城市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工作;提出建设项目规划条件;负责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放线定位通知书;负责办理城市规划区内土地出让、转让和改变用地性质的有关规划审批工作;参与查处违法违章占地行为;参与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专业规划、详细规划的评审工作。
(五)工程科
负责市本级城市规划区内各项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和市本级城市规划控制区内的道路、桥梁以及各类市政管线的规划审批工作,包括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物、构建物工程规划管理;参与建设工程方案设计的评审和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核;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放线定位通知书;参与建设工程的规划验收;负责对大型户外广告设置的场地、形式等合理性进行规划审查;协助查处违法违章建设行为。
(六)村镇规划科
负责宣传贯彻落实村镇规划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督促、指导各县市区所在地镇、建制镇、集镇的规划编制(修编)及实施;负责指导新农村建设规划;承办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相关工作;负责各县市区的村镇规划管理人员的技术培训;负责村镇规划统计报表的上报;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人事科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教育培训、计划生育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承办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聘。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四、人员编制
略。
五、其他事项
略。
六、附则
本规定由365bet体育在线投注官负责解释,其调整由365bet体育在线投注官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