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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科学技术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娄底市科学技术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娄底市委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娄底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娄发〔2010〕6号),设立娄底市科学技术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调整
(一)取消已由省、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组织计算机软件资格(水平)考试的职责划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三)增加全市产学研结合创新工作管理职责。
(四)加强全市科技进步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职责,优化科技资源配置。
(五)加强市科技重大专项组织实施综合平衡的牵头职责,推进自主创新体系建设。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市科学技术进步的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贯彻执行科技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监督检查执行落实情况;拟订科技政策并监督实施;参与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跨部门、多学科的综合性项目的论证与决策。
(二)提出科技发展战略;牵头实施“创新型娄底”战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牵头拟订全市科学技术发展中长期规划;负责拟定和实施市年度科技支撑计划、成果推广计划和软科学研究计划;负责国家、省相关科技计划的申报、推荐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市重大科技专项,拟订相关配套政策,组织科技重大专项实施中的方案论证、评审立项、跟踪管理与评估验收等,协调市科技重大专项与国家、省科技重大专项的衔接和配套。
(三)牵头组织协调促进全市产学研结合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建立健全促进产学研结合创新体制机制;组织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推动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
(四)牵头组织全市农村和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进步工作。组织拟订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组织引导农业和社会发展领域的关键技术攻关和成果示范,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建设和社会建设。
(五)主管全市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成果转化以及产业化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的规划和政策;负责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和自主创新产品等认定的申报、推荐和管理工作;指导并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发展。
(六)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全市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和建议,推进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审核相关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
(七)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措施和优化科技资源配置的政策建议;负责本部门及归口管理的市级科技经费预决算和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
(八)负责全市科技人才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承担全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办自然科研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的有关工作。
(九)负责全市科学技术普及工作。拟订全市科普规划和相关政策;负责国家、省科普基地和示范基地认定的申报、推荐和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全市科普工作。
(十)负责全市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市场、科技档案、科技评估、科技统计、科技情报信息、科技期刊管理等工作,归口管理全市科技外事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的规划与计划,参与重大引进项目的论证与决策。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专利及相关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战略与规划;统筹指导、协调全市知识产权工作;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有关法律的宣传普及与培训。
(十二)指导市地震局做好全市防震减灾和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等工作。
(十三)负责市科技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市科学技术普及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市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四)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科学技术局设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加挂人事科牌子)
负责协调局机关政务和日常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访、政务公开、督查督办、安全保密、接待、建议提案办理、科技宣传、新闻发布等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工作;组织重大调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单位的干部队伍建设、人事管理和机构编制的相关工作,协助局机关党总支开展党员管理、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组织实施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有关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承办全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的有关工作;负责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负责本系统妇委会和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市科技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科研条件与财务科
制定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全市科研条件保障规划和相关政策;会同有关方面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政策和建议;负责本部门及归口管理的市级科技经费预决算,并监督预算的执行;归口管理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工作;负责科技期刊管理;承担局机关及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三)综合计划科
提出科技发展战略;组织拟订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拟订市重大科技专项计划,提出科技计划经费配置建议,协调规划、计划的落实;组织实施工业行业科技攻关计划;归口管理国家、省相关科技计划和高新技术企业、产品认定的申报、推荐工作,负责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重大科技基地的建设;负责重点新产品工作;负责科技评估与科技统计工作。
(四)农村与社会发展科技科(加挂政策法规科牌子)
拟订科技促进农村社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科技支撑计划;加强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发展和产业化示范;指导农业领域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加强全市农村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全市科技兴市(县)工作;组织实施科技扶贫和农村区域科技合作工作;指导农业科技园区有关工作,推进农业星火产业化建设。拟订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人口、资源、环境、减灾防灾、医药卫生、生物技术、公共安全、城市发展等社会发展领域和节能减排、循环经济以及可持续发展的科技支撑计划;负责社会发展领域的高新技术发展和产业化示范;指导可持续发展试验区工作;推动社会发展领域创新体系建设。拟订全市科技发展政策措施,会同有关方面推进全市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组织实施软科学研究计划;指导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审核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承办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设立登记审核;拟订全市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和政策,牵头管理、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全市科普工作;牵头组织举办全市科技活动周等大型综合性科普活动;负责科普基地的管理;负责市科学技术普及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五)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科(加挂产学研合作科牌子)
拟订全市科技成果转化、技术市场发展和产学研结合创新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实施全市科技成果推广计划和产学研结合重大活动;提出科技成果的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国家、省科技成果鉴定、登记、奖励等申报、推荐和管理工作;负责市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日常工作;归口管理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工作;促进科技咨询、招标、评估等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指导全市重大科技成果推广活动和重大技术交易活动;拟订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的规划和政策,承担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事宜;负责申报有关科技团队出访及全市举办的国际科技展览会、国际科技学术活动;指导与协调重要民间科技合作与交流活动;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国外技术、信息、智力引进和对外科技宣传工作;参与重大引进项目论证与决策;归口管理产学研结合专项引导资金,组织实施产学研结合重大科技专项;建立健全全市的产学研结合创新体制机制;指导、协调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结合创新工作。
直属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四、人员编制
略。
五、其他事项
略。
六、附则
本规定由365bet体育在线投注官负责解释,其调整由365bet体育在线投注官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