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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农业机械管理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娄底市农业机械管理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娄底市委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娄底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娄发〔2010〕6号),设立娄底市农业机械管理局,为市人民政府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
一、职责调整
(一)划入拖拉机牌证管理职责。
(二)划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管理职责和拖拉机、三轮汽车的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管理和事故处理职责。
(三)增加农业工程机械的登记业务和安全技术年度检验业务的职责。
(四)加强对农机机电产业的发展管理。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农业机械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章;组织起草农业机械化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业机械化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
(二)拟订全市农业机械化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及重大技术措施建议,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指导全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农业机械化信息网络建设;拟订农业机械化基层服务组织的服务规范;负责组织农业机械投入抗灾救灾工作。
(四)根据国家农业机械化产业政策,研究拟定全市农业机械化产业政策,引导农业机械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机械化普及水平和应用水平。
(五)拟订农业机械化科技、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参与制定有关农业机械化科技政策;组织重大农业机械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指导农机行业职业技能开发,负责对市、县市区农机推广机构、科研机构、教育培训机构的指导与职业技能等级证的核发管理。
(六)组织实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农业工程机械、农产品加工机械等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理,负责农业机械的落户、过户;负责农用机车检验检测及监控;负责驾驶人和农机操作手的培训、考试、考核、核发牌证、年检年审、安全互助、事故调处等工作。
(七)负责农机维修和销售企业的技术管理、等级认定,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和发证管理;负责农机产品质量投诉调处。
(八)指导参与全市农业机械化项目的立项、论证、报批及实施过程监督;负责农田作业用油补贴和救灾油补贴金的分配与管理;负责各项农机化项目资金及其他专项资金的管理;负责农业机械化各类经济指标的统计工作。
(九)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农机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加挂政策法规科牌子)
组织起草局机关重要文稿、综合性文件;负责组织和协调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日常工作;承担政务公开、宣传、信息、安全、保密和信访工作;负责车辆管理和接待工作;督办局党委(组)的重大决定和事项;负责农机化的统计年报工作,组织新闻宣传和调查研究,发布农业机械化信息,负责全市农业机械信息化网络建设;负责全市农机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教育工作和局依法行政工作及农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事宜;负责组织听证工作。
(二)监督管理科(加挂农机机电产业管理科牌子)
监督实施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指导农业机械化生产,组织协调农业机械跨区作业,规范农机作业市场;提出扶持农机服务组织发展的建议,指导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基层农机推广体系建设;负责农机经营、维修行业的管理,负责处理农机质量投诉工作;负责农机抗灾救灾和农机用油的有关工作;负责农机化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农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拟订全市农机产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及重大技术措施建议,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农机产业技术改造的组织实施,引导农机产业结构调整;负责农机产业重大科研项目的遴选和申报工作;负责农机产业的管理和农机产业信息化网络建设;负责组织农机产业的教育培训工作;指导确定好农机产业集群年度生产经营目标,牵头并组织好产业集群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做好农机产业企业、项目的协调服务工作;会同工商、质监、安监等部门监督管理农机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安全生产;负责农机产业日常事务工作。
(三)科技教育科
编制全市农业机械化科技发展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农业机械化新技术、新机具的科研、引进推广、试验、示范;组织申报、实施归口管理的部、省级重大科技攻关项目;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和农业产业化中的农机化项目;负责农机科技成果的申报和管理以及组织市级农机科技成果奖的评审工作;组织与协调农机产品质量检测、鉴定及农机产品推广鉴定证的申报,负责对市、县市区农机推广站的业务指导,协调农机化学术团体的工作,组织开展各种科技活动;组织编制农机教育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农机化学校的业务指导,负责全市的农机成人培训教育管理和拖拉机驾驶员培训学校的资格审查、业务管理、培训结业证的核发。
(四)计划财务科
制定农业机械年度发展计划指标及农业机械化项目计划;负责农业机械化科技攻关和科技兴农项目专项资金的申报和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的财务工作,归口管理局管各项资金,监督下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全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和其他项目资金的监督和管理;拟订农机系统的财会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局机关后勤工作和院内的安全保卫工作。
(五)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社会保障工作;负责党员、干部的劳动工资统计;负责计划生育、离退休人员管理;负责全市农机系统干部职工培训规划、组织工作;指导农机培训机构的有关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协助抓好机关党委、机关党支部的建设。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六)农机安全监理处
负责全市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承担有关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检验标准贯彻实施和执法检查;负责全市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农业工程机械等上道路行驶的实行牌证管理的农业机械登记业务和安全技术年度检验业务、驾驶人考试发证(含换证、补证、注销)、定期审验;负责全市耕整机、机动植保机械、机动脱粒机、饲料粉碎机、插秧机、铡草机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农业机械的免费登记和安全技术免费定期检验;指导农业机械事故责任的认定和调解处理(在道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除外),负责农业机械事故责任认定、行政处罚与行政复议;负责农业机械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农机安全监理处内设综合科、业务科(规格为副科级)。
四、人员编制
略。
五、其他事项
略。
六、附则
本规定由365bet体育在线投注官负责解释,其调整由365bet体育在线投注官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