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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娄底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娄底市委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娄底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娄发〔2010〕6号),设立娄底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将原市经济委员会的职责、原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对应原省信息产业厅的职责,整合划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适当调整相关职责。
(二)取消已由省、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将原市经济委员会承担的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职责划给市交通运输局。
(四)增加稀土行业管理职责。
(五)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推进高新技术与传统工业改造结合,促进工业由大变强,加强全市信息化建设。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市工业经济的日常运行调节,拟订并组织实施近期工业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监测分析近期工业经济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二)拟订全市新型工业化的发展战略、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综合管理全市工业经济,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业企业;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推进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
(三)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的发展专项规划,贯彻落实国家、省产业政策;拟订优化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的地方配套政策,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研究和规划全市工业产业投资布局;依法组织实施相关行业的准入管理;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国防动员有关工作以及产业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
(四)起草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并对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调减轻企业负担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维护企业稳定工作。
(五)组织拟订全市工业企业技术进步的发展战略、规划和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航空航天、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编制和组织实施技术改造规划;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有关科技重大专项,推进产学研结合和科研成果产业化。
(六)推进工业行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七)研究提出促进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制定中小企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中小企业改革工作;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做好中小企业融资和融资担保的服务与协调工作;指导全市工业企业法律顾问工作(除市国资委负责的以外);推进全民创业。
(八)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工业企业节能行动方案,推进资源综合利用;承担工业企业的节能考核和监察工作;组织推进清洁生产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相关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参与编制全市生态建设规划;参与协调工业环境保护。
(九)综合协调经济运行中与铁路、公路、水运、航空、管道运输以及通信、邮政有关的重大问题;负责铁路专用线的管理工作;负责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和原材料等经济运行保障要素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生产企业物流外包,促进企业内部物流社会化。
(十)推进全市信息化建设。组织拟订信息化发展战略、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
(十一)拟订全市信息安全发展战略、规划,指导、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助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十二)根据国家、省统一规划,协调全市公用通信网、互联网、广播电视网和其他专用通信网的规划和建设,促进网络资源共享;依法监督管理信息服务市场。
(十三)负责推动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的发展;组织拟订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发展战略、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推动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软件服务外包;指导、协调技术开发和相关产业发展。
(十四)指导全市工业、信息化领域人才开发与培训工作;开展人才和智力对外合作交流。
(十五)研究拟定全市电力工业(含水电)的行业发展规划、规范性文件和经济技术政策,实施行业管理和监督。
(十六)负责《〈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的组织实施;对全市黄金行业、集体工业进行指导、协调和管理。
(十七)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设1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组织起草委机关重要文稿、综合性文件;负责组织和协调委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日常工作;承担政务公开、宣传、信息、安全、保密和信访工作;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车辆管理和接待工作;督办委党委的重大决定和事项;协调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二)政策法规科(加挂娄底市维护企业稳定工作办公室牌子)
研究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并提出政策和措施建议;汇总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数据;参与编制工业、信息化领域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起草重要文件、报告;承担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指导监督机关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导工业企业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指导全市工业企业(除市国资委管理的外)、通讯业法律顾问工作;承担市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维护企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产业政策科
贯彻落实国家、省产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优化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的地方配套政策,提出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的结构调整实施意见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研究提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工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及管理创新的政策建议;拟订工业、信息化及相关产业的布局规划、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执行中的重大问题;依法组织实施国家相关行业的准入管理;依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目录,参与审核重大投资项目;提出优化企业组织结构的政策建议;负责包装和室内装饰业的行业管理;联系工业、信息化领域的中介组织,指导其改革与调整;负责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组织协调,对监控化学品装置的新建、扩建、改建进行管理;负责拟定烟花爆竹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和有关标准、规范。
(四)经济运行调节科
负责全市工业经济日常运行调节,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近期工业经济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监测分析工业日常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对经济运行中涉及财税、金融等政策性问题和企业资金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并提出建议;承担工业、信息化领域的应急管理和产业安全工作,并协调实施相关的应急预案;协调煤炭、石油、石化、天然气等重要生产运行要素的供应,实施煤电油气应急管理;承担市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煤炭调运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科技科
组织拟订全市企业技术进步的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组织新技术、新产品及新工艺的研发推广;推进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组织开展全市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开发、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开发和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组织拟订行业质量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指导、协同推进产学研合作和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六)节能与综合利用科
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规划;组织推进工业企业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承担工业企业的节能目标的考核;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节能行动方案;参与编制全市生态建设规划;参与协调工业环境保护;指导工业企业节能示范工程和相关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研究提出由政府审批和核准投资的重大工业项目的能耗、水耗审核意见;指导、协调工业企业节能管理,组织实施工业企业节能监察工作。
(七)电力科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电力工业(含水电)的行业发展规划、行业规范和经济技术政策;研究全市电力工业体制改革方案及相关的改革政策;指导推动节约用电,依法管理供电营业区划分工作;负责全市电力资源配置和年度电力电量平衡,编制并实施全市年度发用电计划;指导协调电力生产调度,监测电力运行,发布市场信息;协调解决电力和电网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八)交通科
分析全市铁路、公路、水运、航空运输和通信、邮政发展情况,综合协调经济运行中交通、邮政、通讯有关的重大问题;承担铁路专用线的管理、监督与协调工作,协助铁路部门做好铁路道口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铁路运输应急管理,归口管理全市煤炭铁路运输计划;参与拟订全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做好重点企业、重点工程、重点物资、外贸货运的运输调度和协调工作;指导多式联运和集装箱运输发展;指导生产企业的物流外包工作;参与申报国家、省财政性物流补贴资金审定;承担市铁路道口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原材料工业科(加挂娄底市黄金生产管理办公室、娄底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办公室牌子)
承担冶金、有色、黄金、稀土、石化(不含炼油)、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建材等行业的宏观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促进相关产业发展的政策;参与原材料工业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核,跟踪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参与原材料工业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行业内质量标准工作;指导原材料工业相关企业的调整和重组,推动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指导全市黄金企业的生产、运行等工作,依法对黄金生产实行监督管理。
(十)消费品工业科
承担轻工、纺织、医药、食品、家电等行业的宏观管理工作;组织拟订消费品工业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促进相关产业发展的政策建议;参与消费品工业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核,跟踪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指导消费品工业相关企业的调整和重组,推动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参与消费品工业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行业内质量标准工作;承担全市药品储备和国家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管理工作;承担相关统计信息工作。
(十一)装备工业科
承担通用机械、汽车、民用飞机、民用船舶、轨道交通机械制造业等行业的宏观管理工作;组织拟订装备工业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促进相关产业发展的政策建议;参与装备工业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核,跟踪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推动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提出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并实施装备工业重大专项,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参与装备工业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行业内质量标准工作;指导装备工业相关企业的调整和重组。承担市汽车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二)电子信息产业科
承担电子信息产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全市电子信息产业发展战略,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事项;拟订相关行业规划、重点专项规划、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并组织实施;推进电子信息产业企业技术改造和行业服务体系建设;参与实施国家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国家高技术发展重大专项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中的电子信息产品项目;跟踪推进全市信息产业重大项目建设;组织推进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园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指导电子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承担电子信息产业分析汇总工作;做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的基础工作。
(十三)信息安全与软件服务科
协调推进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等基础性工作,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承担信息安全应急协调工作,协调处理重大事件;承担软件产业和信息服务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拟订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战略、产业政策和行业相关规划、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计算机技术与软件水平资格考试;指导、协调信息安全技术开发、产品研发及产业化;推动软件服务外包等信息服务业发展;指导软件服务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分析汇总工作;负责软件企业认定软件产品登记,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认定工作。
(十四)信息化推进科(加挂娄底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信息动员办公室牌子)
指导推进信息化工作,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协助推进重大信息化工程;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发展,协调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推进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的融合;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信息动员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五)人事科
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承担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教育培训工作;拟订人才开发与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相关行业职业培训工作,参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调查分析工业行业、企业人才素质状况,研究提出政策、措施建议;指导企业培训基地建设;承担人才和智力对外合作交流工作,指导企业智力引进。
离退休人员管理科。负责委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纪检(监察)、工会机构按有关规定和章程设置。
四、人员编制
略。
五、其他事项
略。
六、附则
本规定由365bet体育在线投注官负责解释,其调整由365bet体育在线投注官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