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信息采集表填写说明
一、《机构信息采集表(行政)》数据填写说明
(一)机构全称
指由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机构全称。
(二)其他全称
指由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其他名称的全称,包括加挂牌子的全称和实行合署办公的其他机构全称。
(三)规范简称
指由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机构的规范简称。
(四)习惯简称
指日常工作中约定俗成的习惯性的机构简称。
(五)机构级别
指由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行政机构的级别,为选择型指标,包括:正、副厅局级,正、副处级,正、副科级,正、副股级,未定级和其他。
(六)机构性质
选择性指标,包括:国家机关、政党机关、社会团体、政法机关和其他。
(七)系统类别
选择性指标,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民主党派、群众团体、检察院、法院、经济实体、其他。
(八)隶属单位
下设机构填写上级主管机构全称,主管机构填写内容与系统类别一致。
(九)机构编码
此项由编办部门填写。
(十)机构类别
指机构的种类,为选择型指标。按照上级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机构类别,由填报者在所列的机构类别中进行选择。
1.组成/工作部门:组成部门是指省级政府依法分别履行政府基本的行政管理职能的行政部门,工作部门是指市级和县级政府依法分别履行政府基本的行政管理职能的行政部门;
2.直属特设机构:指根据政府机构改革方案,要求特设的政府直属机构;
3.直属机构:指主管政府某项专门业务,具有独立的行政管理职能的机构;
4.部门管理机构:指主管特定业务行使行政管理职能,并由组成/工作部门或直属机构管理的独立设置的行政机构;
5.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指由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组织协调跨政府行政机构的重要业务工作的行政机构;
6.临时机构:指由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为完成某项临时性任务而设立的行政机构;
7.省以下垂直管理机构:是指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的行政机构;
8.驻外地办事处:指省级和市级政府派驻本行政辖区以外的行政机构;
9.其他机构。
二、《机构信息采集表(事业)》数据填写说明
(一)单位全称
指由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事业单位第一名称的全称。
(二)其他全称
指由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其他名称的全称,包括加挂牌子的全称。
(三)规范简称
指由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单位的规范简称。
(四)习惯简称
指日常工作中约定俗成的习惯性的机构简称。
(五)主管部门
下设机构填写上级主管机构全称,主管机构填写内容与系统类别一致。
(六)系统类别
选择性指标,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民主党派、群众团体、检察院、法院、经济实体、其他。
(七)批准文号
指由党委办公厅和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部门“三定”规定以及由机构编制部门印发的部门机构编制调整的文件编号。
(八)法人证书号
指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号。
(九)机构规格
指由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机构的规格,为选择型指标,包括:正、副厅局级,正、副处级,正、副科级,正、副股级,未定级和其他。
(十)行业类别
指按事业单位主体业务属性划分的单位类型,即行业分类,共25大类,每大类又分中类和小类。
(十一)经费形式
指依据财政部《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号)有关规定,将事业单位预算形式划分为财政补助和经费自理两种形式。财政补助包括全额拨款和差额补贴。
(十二)机构属性
指单位的性质。包括:
(1) 县派驻乡镇站所(中心),指县级政府有关工作部门派驻乡镇的站所(中心);
(2) 乡镇站所(中心),指乡镇政府所属的站所(中心);
(3) 执法队伍,指省(市县)级政府有关部门所属的履行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
(4) 教学点;
(5) 其他。
(十三)是否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指本单位是否经公务员管理部门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十四)事业单位类别
指根据中央编办《关于印发 <关于事业单位分类试点的意见> 的通知》(中央编办函〔2008〕45号)文件精神确定的事业单位类别,包括:行政类,公益类,生产经营类,公益一类,公益二类,公益三类。
三、《内设机构信息采集表(行政)》数据填写说明
(一)内设机构全称
指由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机关内设/下设机构的全称。
(二)其他全称
指由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内设/下设机构的其他名称的全称,包括加挂牌子的内设/下设机构的其他全称和实行合署办公内设/下设机构的其他全称。
(三)机构级别
指由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内设/下设机构的级别,为选择型指标。包括:正、副厅局级,正、副处级,正、副科级,正、副股级,未定级和其他。
(四)机构类别
指部门内设机构或下设机构的种类,为选择型指标。包括:指行政机构、机关党委、纪检监察机构(未派驻)、离退机构和其他机构。
(五)系统类别:
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民主党派、群众团体、检察院、法院、经济实体、其他。
四、《内设机构信息采集表(事业)》数据填写说明
(一)机构规格
指由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内设/下设机构的级别,为选择型指标。包括:正、副厅局级,正、副处级,正、副科级,正、副股级,未定级和其他。
(二)系统类别:
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民主党派、群众团体、检察院、法院、经济实体、其他。
五、《台账信息采集表》数据填写说明
(一)批准文号
指由党委办公厅和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部门“三定”规定以及由机构编制部门印发的部门机构编制调整的文件编号。
(二)主题词
指台账变化的主要内容,为选择性指标,包括:设立、更名、挂牌、合并、分设、撤销、编制变动、职数变动、撤销编制和机构改革定编。
六、《人员信息采集表(行政)》数据填写说明
(一)所在机构
输入人员的所在机构(内设机构等),如果为空,默认为当前所属机构。
所在机构隶属于所属行政机构。如果人员不属于任何一个机构(内设机构等),则输入当前所属行政机构。
(二)身份证号
长度为15位或者18位数字,最后一位可以为“X”(大小写无关)。
(三)人员分类
指人员在所属机构的类别,为选择性指标,包括:领导(四大班子),部门领导正职,部门领导副职,内设机构领导正职,内设机构领导副职,部门其他领导和非领导人员。
(四)编制类别
人员的编制类别,包括:行政编制、工勤编制和机关其他编制。
(五)人员状态
指人员目前的工作状态,为选择性指标,包括:在编在岗,在编不在岗,离退休人员,退休人员,兼职(不在编),借调(不在编),挂职(不在编),聘用和其他。
(六)进入形式
指人员进入本单位的形式,为选择性指标,包括:公务员考试,军转,调入,选调,公开招考,事业单位考试,借调,兼职,挂职和招聘。
(七)领导职务级别
选择型指标,包括:省部级正、副职,厅局级正、副职,县处级正、副职,乡科级正、副职,股级正、副职。
(八)非领导职务级别
选择性指标,包括: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和不定级。
注:领导职务级别和非领导职务级别二者必须填写一项。
七、《人员信息采集表(事业)》数据填写说明
(一)所在机构
输入人员的所在机构(内设机构等),如果为空,默认为当前所属机构。
所在机构隶属于所属事业单位。如果人员不属于任何一个机构(内设机构等),则输入当前所属事业单位。
(二)身份证号
长度为15位或者18位数字,最后一位可以为“X”(大小写无关)。
(三)人员分类
指人员在所属机构的类别,为选择性指标,包括:部门领导正职,部门领导副职,内设机构领导正职,内设机构领导副职,部门其他领导和非领导人员。
(四)人员状态
指人员目前的工作状态,为选择性指标,包括:在编在岗,在编不在岗,离退休人员,退休人员,兼职(不在编),借调(不在编),挂职(不在编),聘用和其他。
(五)进入形式
指人员进入本单位的形式,为选择性指标,包括:公务员考试,军转,调入,选调,公开招考,事业单位考试,借调,兼职,挂职和招聘。
(六)岗位类别
选择性指标,包括:行政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服务岗位和其他岗位。
(七)领导职务级别
选择型指标,包括:省部级正、副职,厅局级正、副职,县处级正、副职,乡科级正、副职,股级正、副职。
(八)非领导职务级别
选择性指标,包括: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和不定级。
注:领导职务级别和非领导职务级别二者必须填写一项。